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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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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建筑未设有消防给水系统或既有建筑设有消防给水系统但存在的流量、压力、设置形式、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技术改造与维护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存在流量、压力、设置形式、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消防给水系统的技术改造与维护管理。
其他情况开展的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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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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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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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2 专用消防供水干管
4.3 消防水源的借用
4.4 消防加压泵的设置
4.5 高位消防水池
4.6 消防水池和消防车取水口
4.7 消防泵房
5 施工及验收
6 维护管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